讨伐队的出征并不是什么需要隐瞒的机密,秦风和兔子二人在公会里随便一打听,或多或少也能知道点东西。
这次的讨伐,是由一个老牌的佣兵团带领的,八个秘银和一个耀辉强者助阵,不出所料,讨伐队果然带了十来个低级的冒险家一同出征,虽然青铜和见习在战斗讨伐的时候帮不到什么忙,但是能做下辅助工作什么的也可以啊。
只不过工会规定的个人免征税额是3个雷塞金币,上千雷塞金币的酬劳,靠这几十个人恐怕是免不了税的,那么,这些人真的是去做辅助工作的吗?
秦风不由得想道,明明是处处透着悬疑的任务,却依然有人一头撞了进去。
而且队伍形式也和里修说的不一样,这次,是由注册队伍牵头的。
不放心的他和兔子分开打听,让花铃去工会大厅那一排排的窗口打听消息,而他则在大厅里找冒险家询问消息。
没办法,这兔子有点怕生,见到有满脸伤疤长枪大剑的糙汉子就畏畏缩缩地不敢上。
真是没用呢。
老规矩,投石问路,秦风花费了几个艾西利亚银币,询问了几个看起来友好善良,花容月...咳咳...是品貌端正的冒险家,但依然不放心,就又找到从专门出售消息的任务贩子,从他们手里获得了这次讨伐队的人员明细。
钱是个好东西,它能替我们解决几乎所有的事情,阿勒,你说爱情?爱情不应该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吗?饭都吃不饱了还谈啥。
嘛,开玩笑的,秦风并不否认那种平平淡淡的爱情,不如说那也正是他所向往的,话说,他之前到达西大陆的时候,往坊主家的报平安的信还不知道有没有回信呢,回默切利斯的时候得去寄信的地方看看。
所幸讨伐队的成员明细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相反,在那些人接取任务的时候便大肆宣扬了,毕竟讨伐实力强劲的炎龙可是一个名扬阿塞尔好机会嘛。
里修和玛佩尔大婶的不出所料也在其中,玛佩尔大婶的儿子也就算了,他老爹在数年前死与炎龙口下时他还是个十岁的孩子,正是无忧无虑的年纪却缺失了父爱的孩子,面对这些年来沉积的丧父之痛,年轻气盛的他选择复仇自然是可以说得通的,可是里修呢?这次出征的报酬那么高,很明显是不可能免税的,他又是为什么要叫上花铃这个没有必要的累赘呢?更别说冒着这种连夜出发的大忌讳了。
很迷啊这些东西就像一个杂乱的毛线团,怎样才能理清线头呢?
那个把全身都包裹在黑色连衣斗篷里的任务贩子看秦风出手阔绰,顺便把这次主导讨伐队的佣兵团的信息也赠送给他了,反正又不是什么机密,只要稍加打听就能知道的事情,不如直接送给他做个顺水人情,还可以接个善缘,懂得生存的聪明人就是这样的。
“黑鸦佣兵团...”
送走了情报贩子之后的秦风一个人坐在角落的小桌旁自言自语,暗暗思索着这次的消息,黑鸦佣兵团,是阿塞尔近几年的后起之秀,相比其他几个底蕴深厚的佣兵团,他们也同样不可小觑,但三十多个秘银强者只能让他们跻身与一般的小型佣兵团,可只是由于拥有一个耀辉强者,便足以让他们位列中级佣兵团的上游了。
只不过黑鸦佣兵团的口碑一向不怎么好,从任务贩子和一些冒险家嘴里得到的消息都是一些争强好胜飞扬跋扈的无赖行为,被欺压的人也通常都是敢怒不敢言,那些人做事又滑溜地像条水蛇,分寸把握的极好,通常只是惹起怨言或者无关大局的小事,很难让人抓到把柄,其余几个名声正派的老牌佣兵团也根本没把他们放在心上,便也就维持了一个微妙的平衡。
在秦风暗自分析的时候,花铃回来了,对着他笑了笑,看样子有所收获,所以整只兔子都挺有成就感的。
但秦风会告诉她自己只是为了支开她才叫她去打听消息的吗?哦呼~
“我打听到了,这次是黑鸦佣兵团接了这个任务,听说他们的团长亲自带队出发了...”巴拉巴拉的兔子,说到兴奋处还挑了挑好看的眉毛,可惜都是一些没什么要紧的消息。
等她说完了,秦风才接过话来,
“里修和玛佩尔大婶的儿子呢?”
原本沾沾自喜的兔子一愣,下意识想要抖抖耳朵,可是耳朵已经收起来了,小声回应道“没...没问到..”声音越来越小“那个工作人员说讨伐队的名单是隐私,不能随意透露的...”
好吧,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秦风无奈地摇摇头,起身“走吧。”
“不问了吗?”
“不用”秦风居高临下盯着小桌对面的兔子,兔子上身白红相间的皮甲胸前微微敞开,他无意间瞥到了兔子领口里一抹硕大**的雪白,不着痕迹地回过头。
言语寻常无波,虽然兔子傻,但是秦风相信女人对这些东西拥有天生的直觉,所以不敢冒险啊。
“已经打听到了。”
“诶?!”
出了工会的二人在街上简单购置了一些食用,秦风看了看日头,按着上一世的时间算,差不多也就下午三点的样子,讨伐队是昨晚出发的,按着地龙的脚程来算,就算是骑快马也得将近一天才能跟上了,所以必须得尽快出发了。
“我们租马吗?我知道哪里有专门的马行。”同样扛着一个大包的花铃对着他问道,包里是一些常用的药品和食物,原始丛林常常出没蛇虫猛兽,秦风是不怕的,但为了兔子着想还是得带些,更何况,带她一起去未尝没有锻炼她的意味,先说泽西也是大名鼎鼎的黑水军四大副将之一“银毫将”,再怎么说妹妹不应该如此不堪重用吧?
这样想着,秦风看向兔子负在背后,刀柄过头,刀头几乎快要拖在地上的浑重巨剑,犹记得,曾经的泽西就是带着这把剑和他一起闻名北方草原的。
剑厚越一寸,背在纤瘦的兔子身后,差不多有她盈盈一握的纤腰那么宽了,天生巨力,也不外乎如此了。
或许,这只兔子经过一番调教,未尝不能达到泽西的地步。
正常调教,别想太多。
秦风摇摇头
“不用,赶得上”
花铃略为疑惑地质疑道:
“可是他们坐的是比马还快的地龙啊...”
“嗯,我知道。”
“那...”兔子还想说点什么,觉得秦风或是有些想当然了,都不听她这个已经有了几个月冒险经验的‘老前辈’的忠告了。
秦风摆摆手打断她,笑着说道:
“等一会出发了你就知道了。”
“...”看着秦风胸有成竹的样子,兔子张张嘴,没和他争了。
不满地扭了扭头。
‘反正,到时候追不上你就会后悔了。’
秦风也不解释,术法的神奇是你这只天真的小兔子能理解的吗?
还是too young啊。
“走吧,还有一样东西要买。”
...
半个时辰之后,街头呆愣的娇丽兔子娘小脸蹭着手上银灰色连帽斗篷,傻傻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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